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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中山大學文科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《中山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重要期刊目錄原則》。修訂后的期刊目錄原則增加了有關“應用對策性研究報告”的評價指標及標準,主要內容如下:(1)國家社科基金《成果要報》或教育部社科司《專家建議》上刊發(fā)的研究報告,可視為“二類重要期刊”上發(fā)表的論文;刊發(fā)后產生重要影響,可視同為“一類重要期刊”上發(fā)表的論文。(2)被省部級政府部門采納或產生重要影響的研究報告,可視同為“二類重要期刊”上發(fā)表的論文。
根據(jù)學術期刊的影響,中山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重要期刊分為三個級別:“一類重要期刊”、“二類重要期刊”、“三類重要期刊”。針對應用對策研究成果與基礎理論研究成果的不同特點,此次期刊原則修訂增補了應用對策性研究報告的評價指標及標準,進一步完善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分類評價標準,同時也有利于引導、鼓勵該校文科教師深入研究經濟社會發(fā)展的重大現(xiàn)實問題,開展前瞻性、針對性、戰(zhàn)略性研究,為黨和政府提供咨詢決策服務。
(責編:秦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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